制動器的新作用
對電梯來說,制動器既是工作裝置,也是安全裝置。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節能環保要求的提升,越來越多的永磁同步無齒輪曳引機將取代傳統的蝸輪蝸桿式曳引機,因而可能不用再單獨裝設
上行超速保護裝置,此種永磁同步無齒輪曳引機的制動器(應進行型式試驗)具有上行超速保護功能。根據GB 7588-2003第9.10條的要求,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通常由速度監控元件和減速執行
元件兩部分組成,而永磁同步無齒輪曳引機的制動器(所有參與向制動輪或盤施加力的制動器部件分兩組裝 設被認為這些部件存在內部的冗余度)正是作為減速執 行元件使電梯減速或停止的。
因此,在檢驗中要檢査制 動器應該有具有上行超速保護功能的型式試驗合格證和 報告,制動器與曳引輪之間是否為直接剛性連接I應有 電氣裝置來驗證制動器工作是否正常,但不用串入安全
回路。對其上行超速保護的制動性能也應符合GB 7588- 2003第9.10條的相關要求。
TSG T700丨-2009要求電梯制造單位應提供驅動主機 的型式試驗合格證筆者査閱了一些驅動主機的型式試 驗合格證和報告,都包括制動器的內容,與以前相比這 一條無論是在機械部分還
是電氣部分都多了一道安全把關。